风口财评|商家岂能只顾“图”利就侵犯隐私
近日,有媒体报道部分商家在电商平台公然挂出售卖“朋友圈图片”的链接。打包图片价格低廉,甚至0.1元就能“解锁”2000张日常生活照。其中相当一部分图片竟源自用户在社交平台上公开发布的内容。这一现象不仅暴露出数字经济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严峻形势,更反映出平台监管的严重缺位和商业伦理的集体滑坡。
从法律视角审视,商家批量售卖用户生活照的行为已经构成多重违法。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商家未经授权便将用户的露脸照和生活场景照打包售卖,显然已经构成了对用户肖像权的侵犯。
更严重的是,这些被售卖的图片往往还包含用户家庭环境、日常活动等私人信息,进一步放大了侵权行为的危害性。需要指出的是,用户原创的生活照片作为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依据著作权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商家未经许可的商业化使用和转售行为,既侵犯了用户的复制权,也侵害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项著作权。
在这一乱象的背后,平台审核机制难辞其咎。商家们用“图片素材”“生活图集”等模糊表述轻易规避了平台现有的关键词过滤系统,平台部署的图片识别技术仅能进行表层审核,对实质性的侵权内容识别能力有限。但比技术漏洞更令人忧心的是,某些平台对于能带来可观收入的侵权交易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是这种对侵权行为的默许,才让侵权商品有了可乘之机。
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推进数字经济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继出台施行,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而整治乱象需要构建全方位的防护体系。平台方应当建立更智能的审核机制,运用图片溯源识别技术拦截侵权内容,还要实行商家实名制与保证金制度,大幅提高违规成本。监管部门则需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实现跨平台联合惩戒,加大执法力度。用户自身也要提高防范意识,一旦发现商家存在侵权行为,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大众新闻·风口财经评论员 苏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