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女,1982年出生
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陈某君与王哓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王哓娜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哓娜,女,1982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长垣市恼里镇恼里村0294,身份证号:410728198203****80。
执行依据:(2024)豫0783民初3817号
执行标的:60000(申请执行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悬赏条件及奖励:在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位置下落并配合法院成功采取拘留措施,或提供被执行人现准确住址,帮助法院成功采取拘留措施的,申请执行人承诺自愿为举报人提供1000元。
长垣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和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接收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举报联系电话:王法官 13623730756
现场举报地点:长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四楼接待室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
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受理的丁水姩申请执行苏丽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苏丽荣尚有103,035.23元未履行。为使案件顺利执行,现公告查找被执行人苏丽荣的财产线索及下落:

被执行人:苏丽荣性别:女
出生年月:1970年5月20日民族:汉族
住址: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镇森林苗圃新刘村身份证号:3623241970xxxx2561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我院执行局联系。联系电话:0793-5131528
凡举报被执行人苏丽荣藏匿处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付500元赏金;所提供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得到执行的,本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款的5%支付赏金。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悬赏期为壹年。
来源:长垣法院、铅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