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动产指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32:41    

善意取得动产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将其占有的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在取得该动产时是出于善意,即对该物的权利瑕疵一无所知,那么该第三人便能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而原权利人则因此丧失所有权。善意取得动产应具备以下条件:

出让人无权处分:

转让人对处分的动产无处分权。

受让人受让动产时是善意的:

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并且对动产的权利瑕疵一无所知。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受让人支付的价格必须是合理的。

动产已经交付:

动产的交付是善意取得的公示原则,动产必须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特殊动产如登记为对抗要件的特殊动产(例如航空器、船舶、车辆等)、货币、记名有价证券以及法律禁止流通的物品(例如毒品、枪械等)不适用善意取得。

综上所述,善意取得动产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将其占有的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在取得该动产时是出于善意,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该动产已经交付,那么该第三人便能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而原权利人则丧失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