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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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17:58:40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在一定范围内,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中国的物权法体系中,用益物权包括以下几种: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户对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存和发展基础。
建设用地使用权: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工业、住宅、商业等多种用途。
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其所属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主要用于建造住宅。
居住权:
自然人对住宅房屋的使用权,侧重于居住目的,近年来在《民法典》中新增加。
地役权:
一项较抽象的权利,允许权利人为了自己的土地的便利使用而对他人的土地加以限制或使用。
自然资源使用权:
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等。
这些用益物权均体现了物的利用价值,并保障了土地等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用益物权作为物权的一种,旨在实现非所有人对他人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同时保持物的所有权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