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从 2006年1月1日开始不再需要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公粮)。这一变化是因为在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