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旅游是指使用国有资金支付旅游费用的行为,通常涉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其从事公务的党员。这种行为可能表现为:直接使用公款旅游:旅游行为本身与公务无关,但使用公款支付旅游费用。借公务之名旅游:表面上参加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实际上无实质内容,而是以这
用公款是指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用于个人目的,包括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并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的具体情况包括:进行非法活动:如赌博、贩毒等。进行营利活动:如投资股市、做生意等。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即使用于合法目的,如果公款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