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市通报8起典型案例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8 17:25:00    

3月17日

网信榆林通报8起

“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榆林市“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县宣传、网信、公安、市场监管、信访等部门围绕整治重点,紧盯属地“自媒体”网络乱象突出问题,依法依规打击处置了一批违法违规“自媒体”。现向社会公开通报第一批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


01


巡查发现,定边县网民边某某、葛某某、李某某、王某某在网络平台上自称受到“祖师加持”,宣称可以给粉丝提供“转运”“治病”“看风水”“消灾”等服务,骗取粉丝打赏,涉嫌在网络平台传播封建迷信信息,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定边县公安局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二


02


巡查发现,省外网民常某某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定边出租车司机猥亵未成年人》的信息,经核实,该信息系谣言。相关行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定边县网信、公安部门对常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删除不实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常某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案例三


03


府谷县网民石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配文“今晚会发生地震”的视频,并署名府谷县气象局。经核查,该视频为谣言信息,当事人承认其为了博取流量、吸引眼球,编造了虚假信息进行发布。府谷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04


网民举报,府谷县网民王某因不满刘某将其踢出微信群的行为,在其他3个微信群内辱骂刘某,言语粗俗不堪,侵犯刘某的个人权益。府谷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王某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五


05


网民举报,横山区网民魏某某在网络直播过程中,存在使用粗俗、色情语言吸引眼球、博取关注、诱导粉丝打赏的违法违规行为。横山区网信办、公安局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该账号持有人进行了约谈警示。

案例六


06


巡查发现,佳县网民曹某某在快手平台与其他主播直播连麦时,为博流量、引关注,使用不文明语言辱骂对方,造成不良影响。佳县网信办、公安局网安大队对账号持有人进行约谈批评教育。

案例七


07


网民举报,佳县网民贺某某在快手平台他人直播间言语辱骂张某某,对张某某的名誉及生活造成恶劣影响。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贺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八


08


网民举报,抖音店铺“米脂县某某美甲店”与“米脂县某某美容美发店”在宣传其所售化妆品时称“适合所有皮肤”,但未见相关检测证明,此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米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商家下架相关产品,并向商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根据《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不予处罚。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榆林市将持续加大对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广大网民要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络言行。欢迎广大网民积极监督举报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不良有害信息,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网信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