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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

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5年2月12日)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水平建设江淮粮仓

(一)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坚决扛牢粮食保供责任,以稳面积、提单产、增效益为主攻方向,深入实施良田、良种、良机、良法、优链、优农工程,加快构建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多种粮、种好粮,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1亿亩、产量825亿斤以上,优质专用水稻、小麦播种面积达6450万亩,让“中国碗”多装优质“安徽粮”。加快实施大豆、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加大高产高效模式集成推广力度。巩固大豆、油菜扩种成果,支持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扎实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强化粮食机收减损。多措并举抓好粮食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强化政府储备粮监管,推进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做好生猪产能监测和调控,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130万头左右。严格生猪屠宰检疫执法监管,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落实肉牛、奶牛产业纾困政策,强化技术指导服务,稳住产能,增强产业韧性。

(二)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确保省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持续整治“大棚房”、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坚持多产粮、产好粮,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健全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强化工程质量全流程监管。抓好酸化退化耕地治理。开展砂姜黑土提质增效治理。分类推进撂荒地复垦利用。在确保省域内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

(三)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设生物育种安徽省实验室等高能级生物育种创新平台,争创崖州湾国家实验室安徽基地,打造合肥“种业之都”。加快水稻、小麦、玉米、辣椒等农作物和瘦肉型猪、地方猪、肉牛、肉羊、肉鸡等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培育壮大优势种业企业,实施重大品种研发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四)提升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支持组建农业高校联盟,推动农业重大科技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实施“百项农业重大科技攻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7.5%。加快大型高端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和农机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应用,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7%。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拓展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积极发展未来农业,谋划建设未来农业产业园。

(五)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发挥长三角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分中心等平台优势,强化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预报。启动实施全域水患治理工程。进一步完善淮河、长江干流骨干防洪工程体系,加快推进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建设,实施长江干流安徽段治理工程,推进巢湖和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实施10座大中型病险水库、6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20条中小河流治理和怀洪新河灌区建设,接续实施淠史杭、驷马山等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沟渠整治,及时修复灾毁农田及灌排设施。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推进全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点省建设,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

(六)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和稻谷补贴政策,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推动粮食生产精耕细作,落实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奖补政策。实现水稻、小麦和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及玉米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推进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有序扩面,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强化对产粮大县政策支持。落实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政策。

(七)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加强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建设,实施大中城市周边现代设施农业更新工程。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改造养殖池塘,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模式,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800万亩。发展壮大食用菌产业,产量达100万吨。培育发展生物农业,开拓新型食品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森林食品,丰富“森林粮库”。加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深化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大力提倡健康饮食,推广减油减盐减糖和全谷物等膳食。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八)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原则,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稳定。纵深推进消费帮扶行动。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定在180万人以上。加强对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扎实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单位定点、驻村、县域结对、社会帮扶“五大帮扶”机制,提升帮扶工作质效。

(九)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支持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以提升发展能力为导向,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

(十)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清查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建立统一的登记管理台账。完善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健全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盘活处置等全程监管制度,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

三、推动乡村富民产业升级

(十一)推动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发展。强化“双招双引”,大力推进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打造皖北高端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力争十大绿色食品产业产值达1.5万亿元。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新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00个,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350家。实施“皖美农品”行动,新培育区域公用品牌10个、企业品牌20个、产品品牌100个。打造“皖美粮油”品牌,支持粮食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十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推进绿色、特色农产品种养,新认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1000个。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旅游精品示范工程,遴选40个左右“皖美休闲旅游乡村”。深化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1500亿元。

(十三)深化农业对外开放。提升“走出去”竞争力,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拓展欧盟、东盟、非洲、拉美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市场。提升“引进来”吸引力,深化与国际商协会、知名外企等合作,落地一批农业产业重大项目。在上海合作组织现代农业交流中心(杨凌)等设立安徽绿色食品线上线下展示交易平台。推进中荷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园建设。建强我省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

(十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联合与合作,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加大稳岗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就业服务和劳务协作,认定“皖字号”劳务品牌20个。深化实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加强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和有效运转,依法纠治各类欠薪问题。加快发展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

四、深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

(十五)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发挥县乡国土规划的空间统筹和要素保障作用,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分类有序按需编制村庄规划,不得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对不需要编制的可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作出管控引导或出台通则式管理规定。加强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坚持差异化打造、特质化发展、整体性提升,新建200个左右精品示范村、800个左右省级中心村。扎实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切实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开展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持续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十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提升农村户厕20万户,治理1400个农村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5%,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常态化开展以“万村清万塘”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全面实施绿美江淮行动,携手共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抓好长江、淮河、新安江和巢湖流域综合治理、联防联控。推广复合微生物肥,推进化肥控量增效、农药减施增效,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5%、85%,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均达85%。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建成30条生态清洁小流域。

(十七)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坚持长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和常态化执法联动监管相结合,查处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加快禁渔执法装备设施和能力条件建设,构建专管群管结合、人防技防并重的禁捕监管格局。跟踪做好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持续落实养老保险和兜底保障政策。加强长江江豚、中华鲟、扬子鳄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强化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科学开展增殖放流。

(十八)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和淮河以南地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深入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600公里、改造危桥200座。持续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交比例达80%。巩固快递进村基本全覆盖成果,稳定运营客货邮合作线路400条以上、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8000个以上。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连锁经营布局县域市场,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推动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废旧家电等回收网络。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00万千瓦。加快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实现充电桩(站)乡镇全覆盖。提升农村地区通信网络信号质量。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5000户,做好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

(十九)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水平,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实施皖北地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扩容工程。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和资金规范使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质升级,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85%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和爱国卫生运动。提高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建设农村幸福院750个。优化农村普惠托育服务布局。扩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面,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加强残疾人保障和康复救助。

五、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二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保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水土不服”问题。持续做好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担当作为。分级分类抓好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严格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深化党组织领导的村(社区)党群议事协商机制建设,支持农民群众多渠道参与村级议事协商。有效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持续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乡村工程建设等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对村巡察、审计,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二十一)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推动责权一致、责能一致。健全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从严管控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考核。巩固“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理成果。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推进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多格合一”。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加强分类管理、统筹使用。

(二十二)加强文明乡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化“践行核心价值、打造好人安徽”等主题实践,推进和睦家庭与和谐邻里建设。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完成“送戏进万村”1.5万场,持续打造“四季村晚”等品牌。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和传统建筑修缮。加快黄山古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

(二十三)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鼓励“低彩礼”,倡导“零彩礼”。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宗祠规范管理。持续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问题。规范农村演出市场,深入整治低俗表演活动。

(二十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六尺巷工作法”等有效方式,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加强农村赌博治理,筑牢农村禁毒防线。组织开展“皖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

六、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二十五)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高质量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年内到期的662万农户延包任务。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家庭农场突破35万个、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1万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达4万个。

(二十六)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

(二十七)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支持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全面推进“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推动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严厉打击农村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

(二十八)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做好乡村振兴人才评选工作。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培训高素质农民3.8万人,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头雁”500名、省乡村工匠名师400名。优化调整涉农学科专业。鼓励职业学校与农业企业等组建产教联合体。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科技特派员、青年专家(博士)科技助农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深入实施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建成科技小院50个。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计划。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健全评聘激励机制。

(二十九)统筹推进林业、农垦和供销社等改革。高水平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深化农垦改革,健全资产监管和公司治理等体制机制。开展健全国有农用地权利体系试点。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统筹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全方位、穿透式监管新模式。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用水权改革。

(三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落实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重点实事,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防止政策执行简单化和“一刀切”。鼓励各地各部门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激发乡村全面振兴动力活力。


来源 | 安徽日报、安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