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为什么分组表决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7:46:40    

破产重整分组表决是为了体现以下几种原则:

平等表决的原则:

无论重整债权是否具有担保,也无论股权是特别股或普通股,只要他们均已确定且无异议,重整债权人、重整担保权人以及股东则均可按其确定额或申报额行使表决权。表决权的计算方法,重整债权与股东权分别计算:重整债权的表决权,以债权金额的比例确定;股东的表决权,以公司章程或按照股权比例、股份数确定。但公司无净资产时,股东一般不得行使表决权。

分组表决的原则:

分组表决的原则是由公平原则与平等原则发展而来的,其目的就在于相同权利同等对待。在重整计划的表决过程中,分组表决是一项重要的原则。根据美国法的规定,要根据权益的性质,将债权人和股东分为若干个小组,由各个小组分别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作出决议。依此原则,法院对异议的小组必须变更计划条款,为其成员规定特别的权利保护条款,美国法称之为“公平对待”原则。

善意表决的原则:

依法享有表决权固然是权利人参与表决的前提,但是,在表决过程中,表决权人必须善意而为,如果是恶意通谋或违背诚信原则的,法院则有权排除其表决权的行使。

公平受偿原则:

把利益类似的债权人划分为一组,是为了限度的实现公平受偿,不让有着类似利益的债权人群体侵害其他债权人群体的利益,把矛盾限定在特定的群体内。这也有利于重整计划的进行。

提高表决效率原则:

对小额债权人进行单独分组,设定更高的清偿比例甚至全额清偿,从而达到提高表决效率的目的,同时瓦解庞大的普通债权人群体,使重整计划草案早日付诸实践以获得更多期望效益,保证重整计划通过即成为一种有效的手段。

综上所述,破产重整分组表决旨在通过平等、分组和善意的原则,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公平对待,同时提高表决效率,促进重整计划的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