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卖房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卖房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签合同
买卖双方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和《定金协议》,并收取定金。
签约时需要卖方产权人到场,如果不能到场则需要提供委托书。
如果房产是夫妻共有,还需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审核环节
买方需要进行资质审核,确定有购房资格。
卖方需要进行房屋核验,确保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可正常上市交易。
两项审核可以同时进行,通常10个工作日出结果。
网签
网签即网上签约,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为杜绝"一房二卖"的风险。
网签成功后,同一套房源无法再次生成买卖合同。
所需资料:买方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银行卡;卖方需要带身份证、产权证、银行卡。
资金
卖家在银行开户,买方将钱打入卖家账户,银行将这笔钱暂时冻结,过户完成后解冻,付给卖家。
这类似于使用"支付宝",确保"货不到不付款,不过户不给钱",降低交易风险。
缴税
交易双方需在签约30天内到地税局缴纳税款,买方的契税需要到房管局缴纳。
过户
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方需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证。
所需资料:身份证明(如有一方无法到场需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存量房网签信息表(原件);原始购房或合法票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时间或原始发证时间与现有产权证明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总结:
个人卖房需要经历签合同、审核、网签、资金冻结、缴税和过户等步骤,确保所有手续齐全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