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应履行什么
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股东必须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期限和方式,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这包括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不得抽逃出资。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股东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股东不能利用其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股东不能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原则,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滥用这些原则,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加股东会会议: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股东会会议,不能亲自参加时可以委托其他股东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
股东应尊重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法履行其职责,不得干涉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承担风险与后果:
股东需要承担公司面临困境时的相应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些义务旨在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维护公司及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股东的权益。股东应认真履行职责,以维护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