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害包括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49:10    

人身侵害主要指对生命、健康和身体权利的侵犯,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生命权:

指自然人享有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健康权:

指自然人以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侵权行为作用于人体,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使其健康状况下降。

身体权:

指自然人的身体,包括生理组织的整体即人的躯体,以及附属部分如毛发、指(趾)甲等,侵害身体权即侵害身体组成部分的完整性。

姓名权:

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名义从事商业活动或恶意诽谤等行为属于侵犯姓名权。

肖像权:

指自然人享有的以自己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

名誉权:

指自然人享有的就其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获得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恶意诽谤、造谣等行为侵犯名誉权。

荣誉权:

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获得的荣誉、奖章、奖状等光荣称号享有获得、保持、使用和保护的权利,侵犯荣誉权可能涉及恶意贬损他人声誉等行为。

隐私权:

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此外,人身侵害还可能包括其他一些具体行为,如采用暴力手段、非法使用武器或警械、威胁公民人身安全等。

综上所述,人身侵害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涵盖了多种对生命、健康、身体及精神性权益的侵犯行为。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现实生活中,了解这些权益并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