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是一种 行政处分,其性质属于 警告,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它主要是对有问题的党员或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一种形式,通过诫勉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以促使其改正态度和行为。具体来说,诫勉谈话与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各司其职,都是党组织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措施。诫勉谈话
诫勉问责的解除时间是 六个月。具体来说,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并且六个月内会自动解除诫勉。在诫勉期满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如果对象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