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未批先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8:56:13    

“未批先建”是指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或未依法重新获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具体情形包括:

1.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擅自开工建设的。

2.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了重大变动,但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

3.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开工前建设单位未报请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擅自开工建设的。

未批先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被责令停止建设、罚款、责令恢复原状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