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公积金怎么领
常熟公积金的领取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申请时间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提取程序
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常熟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公积金卡
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如购房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批文及相关费用证明
离职证明或劳动用工退工单(针对离职人员)
注意事项
提取人需持本人公积金卡、身份证原件及提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提公积金。
公积金中心要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提取条件的证明文件、申请人的身份等进行全面审核,查验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是否属实,存蓄余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提取条件,是否进行公积金贷款或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等。
建议:
提前了解所需的材料和条件,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尽量提前预约,避免在高峰期办理,以节省时间。
如有任何疑问,可提前联系公积金中心或银行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