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感情确已破裂
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例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恶习、分居两年等情形。
一方不同意离婚
坚持离婚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无法达成协议
双方在子女抚养和抚育费、家庭共有财产处理、其他纠纷(如债权债务归属、公房由谁继续租赁等)上无法自行达成协议。
特殊情况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异地离婚
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起诉方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起诉方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必须在适当的法院提起,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可以根据上述情形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诉讼时,需准备充分的证据,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