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海关申报需要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9:15:40    

海关申报的时限要求如下:

进口货物

收货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必须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

对于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相关手续应在相同时限内办理,且货物到达指运地后十四日内必须向指运地海关申报。

出口货物

发货人或报关企业需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完成申报。

特殊申报模式

提前申报:在获得海关批准后,企业可以在取得提(运)单或载货清单(舱单)数据后提前申报。

集中申报:对于时效性强、不宜长期保存或公路口岸进出境的保税货物,经海关备案,企业可以适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向指定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

两步申报:在“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下,企业分为概要申报和完整申报两步进行。概要申报与完整申报均需在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完成,且概要申报可以实施“提前申报”。

滞报金

进口货物超过申报期限后,海关将依法征收滞报金,按日计征,以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万分之五为标准,自申报期限届满次日起算,直至海关接受申报之日截止。

货物变卖

若进口货物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仍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将提取货物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一系列费用后,若有余款,收货人可在一年内申请发还,逾期则上缴国库。

建议企业严格遵守上述时限要求,以确保货物顺利通关并避免不必要的滞报金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