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物合同包括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04:40    

要物合同,又称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常见的要物合同包括以下几种:

保管合同:

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除双方达成借贷合意外,出借人实际提供借款时合同才成立。

定金合同:

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借用合同:

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债务清偿协议:

属于实践合同的一种,需要实际履行才能生效。

这些合同类型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了解它们的成立条件和特点有助于更好地进行合同管理和法律实践。建议在签订这些合同时,务必明确约定标的物、数量、交付方式等关键条款,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