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视为继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0:53:40    

继承通常指的是 依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示,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的行为。具体来说,继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定继承:

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制度。例如,老人去世后,子女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得房产、存款等。

遗嘱继承:

指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嘱可以指定具体的财产分配方式,也可以指定继承人。

遗赠扶养协议:

指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立的协议,约定由扶养人承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在被继承人死后,其全部或部分财产归扶养人所有。

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的对象:

包括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例如,遗产包括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和牲畜、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有价证券、标的物为财物的债权等。

继承的顺序: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一定的顺序继承,如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的放弃与丧失: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受遗赠人也可以放弃受领遗赠。此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其继承份额将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

综上所述,继承是一个涉及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传递的法律行为,其开始时间和对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正确处理遗产继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