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特性是什么
继承特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传递性:
继承具有传递性,即父类的属性和方法可以传递给子类,子类可以直接继承父类的这些特征,无需重新定义,从而减少代码的重复性,提高开发效率。
多态性:
同一操作作用于不同的对象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继承关系中,子类可以重写父类的方法,当通过父类类型的引用调用该方法时,实际执行的是子类重写后的方法,体现了多态性的特点。
扩展性:
通过继承,可以在已有类的基础上创建新的类,新类可以添加自己特有的属性和方法,同时保留父类的部分特性,使代码具有更好的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主体上的特定性:
被继承者和继承者是特定的,法律上往往具有亲戚等特定身份关系,并且是生者对死者的继承。
客体是死者遗留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财富和“负财富”。从法律规定上说,继承只继承财富,对债务,如果死者所留财富“资不抵债”,那么剩余债务继承者也就可以不再偿付。但从继承的本来含义上说,继承包括继承“净资产”和债务。
被继承者和继承者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往往是特定的身份关系引起的。
继承的时间性:
继承的发生,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
继承具有法定性、强制性:
继承牵涉到许多人的利益再分配,需要通过法律来规范。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地区)的继承法的实体内容不同,因而也有历史性、地域性,但历史性、地域性可以说不算继承的基本特征。
重写(Override):
子类可以重写父类的方法,实现多态性。被重写的方法必须在父类里,可以是虚方法或者接口。子类重写的方法要和父类方法的方法名相同,返回类型相同,参数列表相同。
单继承与多继承:
单继承指的是一个子类只继承一个父类。多继承则允许一个子类继承多个父类。
这些特性使得继承在面向对象编程中非常重要,它有助于代码的复用、扩展和维护,并且增强了软件的可重用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