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调查结束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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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8 01:29:10
交通调查结束的时间 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事故的性质、是否需要检验鉴定等。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调查结束时间的总结:
一般情况
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期限为20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事故时有权对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辆驾驶证明进行拘押,拘押期限同样为20个自然日。
需要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特殊情况
交通事故侦查阶段的时间一般为二个月,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个月。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延长二个月。
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的情况下,交警一般应当在三个月内处理结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综上所述,交通调查结束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是否需要检验鉴定以及具体案件的复杂性。在一般情况下,调查取证和拘押期限为20天,检验鉴定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对于肇事逃逸案件,应在三个月内处理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