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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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05:40:10
不知条款(Unknown Clause)是指在 提单上载明作为承运人,对于货物的重量、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等是由托运人提供,进而将货物与描述一致的责任转移给托运人,适当的降低承运人责任的一种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75条,如果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没有适当的方法核对提单记载的,可以在提单上批注说明无法核对,这种做法被称为在提单上写入了“不知条款”。
不知条款的实质是一种批注,一种无法核对时需要说理才能进行的批注,并非一种格式合同条款。在集装箱提单上被广泛应用,用于表明承运人接收的是集装箱货,接收时对箱内货物的状况一无所知,承运人在目的港只要保证集装箱的外表状况良好、铅封完好,即可认定承运人适当地履行了货物运输义务,对箱内货物的灭失、毁损不负赔偿责任。
不知条款在班轮运输中较为常见,当承运人限于当时的条件,尤其是当货物量大的时候,对货物的数量、重量计算存在困难时,往往会在提单中加入不知条款。例如,在Conlinebill2000的正页下半页就会以显著字体印上重量、度数、数量、条件、内容等不知(weight, measure, quality, condition, contents and value known)。
需要注意的是,不知条款并不能完全免除承运人的责任,如果承运人存在故意隐瞒或欺诈行为,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