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办助学贷款需要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4:14:17    

第二次办理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如下:

贷款申请表 (须经资格审查部门盖章确认)。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

借款学生的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

户口簿(若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一个户口簿上,则需提供双方的户口簿)。

财产共有人的个人收入证明(如果适用)。

担保材料

以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险公司除外)形式进行担保的,应提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权利凭证,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

以向保险公司投保形式进行还款担保的,应提交保险公司同意为其办理分期偿还消费贷款保险的书面承诺。

存款凭证:

已在贷款银行存入不少于学杂费总额规定比例的款项、公证费、有关保险费等。

委托贷款银行划款授权书,其内容应当规定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划转资金给指定收款人。

续贷相关文件

如果支持远程续贷,借款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并通过审核后完成网上续贷。

如果不支持远程续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需携带身份证与申请表去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续贷。

建议:

借款学生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果选择现场办理续贷,建议提前预约并了解当地资助中心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如果选择网上续贷,确保所有操作均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