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手续有哪些
民事再审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再审申请书应当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申请再审的期限
申请再审应当在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但若存在特殊情况,如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管辖法院
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对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报经本院院长批准。
再审案件的审理
再审案件由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提交材料清单
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及相应的材料,并按对方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同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
以上是民事再审手续的主要内容,供您参考。建议您在申请再审时,仔细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