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满足什么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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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6:38:40
专利侵权行为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有法定的侵权行为:
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他人的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他人的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有被侵犯的对象:
即侵犯的必须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产品或方法。对于已经过期、宣告无效或放弃的专利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只有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默许的实施行为,才构成侵权。
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即以赢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如果行为是专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技术,或个人出于爱好或自用等非盈利目的制造、使用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则不属于侵犯专利权。
侵权客体特定:
即为已经被授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
行为必须现实存在:
即已经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违反法律规定:
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授权。
主观过错:
侵权人主观上可能存在故意或过失,即明知或应知其行为侵犯他人专利权而实施该行为。
技术特征等效:
如果被控物不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但能够在被控物上找到该特征的等同替换物,此种情况下,被控物判定侵权。
禁止反悔:
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或申请人与专利局之间的来往信函中,已经确认为已有技术或明确表示放弃请求的保护技术内容,在以后的指控第三人侵权时不得反悔。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确保在法律实践中能够准确、公正地处理专利侵权纠纷。